第362章 曼谷政商集团(二)
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,暹罗就已经有13家私人商业银行,但规模较小,业务也很单一,仅处于萌芽阶段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,暹罗官府颁布了新的银行法,对私人资本投资银行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保护措施,从而使一批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一体的商业银行集团得以建立。在前世,这些新建的银行集团中有5家经营得比较成功,它们后来发展成私人商业银行的主体,而这五大集团分别是:亚洲信托或磐谷银行集团;泰华集团;兰讪……"
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,暹罗就已经有13家私人商业银行,但规模较小,业务也很单一,仅处于萌芽阶段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,暹罗官府颁布了新的银行法,对私人资本投资银行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保护措施,从而使一批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一体的商业银行集团得以建立。在前世,这些新建的银行集团中有5家经营得比较成功,它们后来发展成私人商业银行的主体,而这五大集团分别是:亚洲信托或磐谷银行集团;泰华集团;兰讪……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