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一男一女两个少年登船返港,消息传遍四方。
文先生汗透重衫,上百水房中坚铩羽而归,这还不算水房正在准备开香堂,文先生执意要拿废虎祭刀立规矩。
何赌王伫立窗前沉思,是我老了还是世道变了? 白云陶大师关门弟子确定了,那么你又是何方神圣?轻松写意来去自由的少年英雄,要揽动港澳风云了吗? 罢了,不能将他视为小辈,要不要亲近一番?女儿的生日几号来着,能结份善缘总不会错。 素素很开心,岳明哥果然宠我,昨天带回好多礼物,有些好喜欢有些不喜欢,他说眼不见心不烦送人好了。 今天又帮自己教训了坏人,不,昨天就行动了,当然今天最过瘾。 教训坏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,第一关也是最难过的就是妈妈。 上次教训阿宽那个坏蛋后,他被妈妈好一通打骂,最后只得答应会文明礼貌,会文质彬彬。 可是听见自己被欺负后,他要马上还以颜色,妈妈骂他死性不改故态复萌,坚决不许寻仇。 他说小爷见不得鬼佬欺负中国人,也见不得中国人欺负中国人,这种臭毛病惯不得。 他很会讲道理,妈妈被说服了,一大早去庙里敬香了。 妈妈既舍不得一双儿女身临危境,也不想让自己因为“大陆妹”生出自卑,她把重任托付给他。 他好像很厉害,各种招式闻所未闻,威力很大效果很好,没费太大的劲就摆平了虎哥,应该可以骗过妈妈。 关键是配合的好默契,不用说甚至不用眼神交流,他就明白自己是怎么想的。 有他在底气就是足,不管了一定要去美国去美国。 素素的想法被否决了,玫姨不同意是因为舍不得,这才团圆了几天,不要娘亲了吗? 岳明哥不同意是因为黑鬼闹事那边不安全,是真的不是假的,他说回港之前刚打了一架。 不开心了,不开心就哭,无声流泪的那种,他马上投降了。 他说等二年再去,在他大学附近挑所好学校,连妈妈也动心了,可以一家团圆不再分开了。 攻姨对女儿的学习抓的很紧,英语水平可谓一日千里,现在她能进行简单对话简单阅读了。 基础课业也在一点一点补上来,如果让她上三年级,一边补基础一边跟上进度应该不难。 别笑话12岁上3年级,当下的香港能上学的孩子本来就不多,多数tgz终日辛苦只够全家吃个半饱,送孩子上学费用不低呢。 过了一日岳明来到**馆,不付息不代表不需谢礼,一张前朝名家画作和一叠钞票换回传家宝。 眼红了吧,知足吧,这段日子让你过足眼瘾手瘾了,快把口水擦干净。 调戏的眼神让金大侠颇为不爽,知道滑头世家子要开启求学之路后大嘲讽来了,烂尾君的帽子刚抛出来,不知尊老的世家子就回击了。 打完赌金大侠就后悔了,滑头世家子亲点了三个人,这是要干什么? 干什么?打脸呗,文人相轻,小爷不亮大招你会服气吗,你不服气如何言听计从,小爷要占领舆论制高点的,等着吧。 要发出自己的声音,首先要有高不可攀的地位,古往今来喉舌话语权一直掌握在顶层手里。 在香港的话,身价越高说话越响,所以还是得搞钱,还得自抬身价。 于是岳明在中环跑了几家房子中介,求购高档洋房物业的话放了一遍又一遍。 太平山可遇不可求,退而求其次的话,加多利山的嘉道里道算是上上之选了。 打听一番之后,岳明决定成立自己的中介事务所,铜价猛烈上扬中,最多十天就能全身而退。 届时资金要转回来,或挥锄掘金或沉底埋伏,香港一贯股楼联动,怎么可以有所偏颇。 牛市中妖股疯股层出不穷,但是再怎么疯都不及原始股。岳明已经想了一套办法,几次推演把握很大,只待资金到位即可布局。 明明第一桶金还在路上,可显摆成性的家伙提前说了自己的打算。 玫姨愣了好一会儿,先是筷子点点以示提醒,还执迷不悟是吧,尝尝雨点般的毛栗子吧。 臭小子又在白日做梦,要买洋房要买楼买地皮,你发癫了不成。 岳明解释了好一通,接着请她出任财务总监,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。 玫姨就问你有多少钱,买这买那有完没完? 岳明回了一句比肩大富豪,一边说一边张开双臂将桌子全拢了进去,反正肥瘦不嫌荤素不忌,反正统统到小爷的碗里来。 家里有个既是主心骨又是活宝的家伙,肯定是欢笑不断的。 玫姨躺在床上随口问着,宝贝,喜欢你岳明哥吗? 小丫头脱口而出,喜欢啊。 好吧,女儿还小,这种喜欢不是那种喜欢,玫姨思量着要不要让她上四年级,以便追上臭小子的脚步。老话讲勤能补拙,女儿韧性足劲头足,应该能跟上的。 日子重回旧时光,练功、嬉闹、工作,十天后《诛仙》终于完成。 老陈、阿海、四眼仔三人脱离苦海一醉方休,岳明一边如释重负一边盘算着如何打脸。 金大侠那张脸本来就富态,就算下手重一点,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。 这段日子三个抄手苦不堪言,可是在他们眼里岳明才是最苦最累的。 他们可以速记,可以趁着整理稍稍休息一下,岳明是连轴转,是一刻不歇地忙碌。 没见过这么写小说的,三个情节同时在他脑海里铺陈,前后要呼应、重点要突出、情节还不能散。 他口述之后还要审定他们的整理稿,有缺漏有不足的还要挑灯夜战,他们搞不懂他是怎么一心数用的。 实际上岳明这个作弊的家伙是最轻省的,忙碌和绞尽脑汁全是装的,不过是他戏精上身而已。 章节错开三人不明所以,情节不全更让他们发狂,可是一夜之后就会由他补全,甚至文字也由他润色了。 《诛仙》是早期作品,虽然经典但想像力是硬伤,这回被他提高了一大截,文艺一点的说法是进行了二次创作。 骚操作的结果是吓死一群呆头鹅,在老陈、阿海、四眼仔眼里,逻辑圆融了、故事流畅了、想像天马行空了,最最关键的是可以交差了。 金大侠服了,五体投地的服,小弟上报时他不信,如今文稿在手不信也得信。 看在又是拱手又是作揖的份上,世家子决定暂且放他一马。 好吧,实在是喜欢那张圆脸,穿越男也曾经有一张富态喜感的圆脸,同类相残的事他实在做不出。 作品有了署名呢,总不能直接把大名亮出去吧。 笔名,二世第一个笔名,世家子有点兴奋。 笔名很重要,比如当面的家伙,满族人氏所以取了个金,国号“清”之前世人用后金称呼辫子蛮族,有后金更有前金,那便是金了。 名的话更有来头,四书之一即《中庸》,《中庸》开宗明义:不偏之谓中,不易之谓庸,庸者天下定理也。 如此高大上你叫小爷如何稳压一头?伤脑筋啊伤脑筋。 “橘猫”是个什么鬼?金大侠傻眼了,你认真点行不行,仙侠流鼻祖是只猫,读者会打上山门的。 就橘猫了,你们这些老家伙懂什么新思维,懂什么新人类,懂什么新潮流? 强词夺理一番后,世家子落寞地走出了报馆,又想前世的那个家了,哎……


